常言道,法不责少,法不责老,在法律面前,已满70岁的老人都能很大程度的避免法律上的处罚。这也是近些年来碰瓷讹诈、肆意辱骂打人事件屡次发生的原因。
1月10日一老人插队买菜未果,向售货员小姑娘扔菜叶发泄。
2月25日一老人强行向陌生新婚夫妇讨要喜钱未果,撒泼无赖导致被刑拘。
7月1日一拾荒老人,因不满店家的免费赠送的包子,抢夺包子未果后,用灌汤热包子砸店家发泄。
不是说所有的老人都是坏人,也不是坏人都变老了,而是一部分自私的人,因为年老而失去了全部敬畏,或缺乏对知识文明的认知,做事毫无顾忌,我行我素,利用他人高素质的涵养,利用弱势群体的优势,恶意发泄自己欲望的作恶行为。因为他们认为这样没有任何损失,没有任何风险,反正自己老了,大不了一死了之。
这就是典型的缺乏法治观念的思维,他们的想法依旧停留在旧社会,虽然已满70岁的老人都能很大程度的避免刑事责任,但不能避免相对应的民事责任、治安处罚、和道德谴责。如果严重触犯法律,甚至会殃及自己儿孙,祸及自己的家人。而且现在是网络信息化时代,任何不文明行为都会受到人们的谴责,因此遵纪守法极为重要。
未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,加强人们法律意识的教育工作,可以安装一些关于法律的宣传栏,告诉他们违法可能产生的后果,提升遵纪守法意识,保证社会安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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